你有沒有試過,present前客戶一早做了決定,決定用上三年前由
敝公司提議的一個idea做2012年夏天的推廣大計。
這個presentation應該怎樣做才好?搬出三年前的東西改也不用改
照講一次?太無聊了吧。好啦,改少少又加少少,這樣良心也好過
點,起碼有落過點功夫,花過點「時間」。
拿著一個idea去present又好像弱了點,多做一套去襯一襯吧,好好
醜醜都叫「有得揀」,別說我們收了錢又不做事。
二揀一又顯得那個太陪跑了啊,還是多做一個有趣點,off brief一點
又好玩的試試吧,或許可以突圍呢。
就這樣,連續兩晚做到零晨三點半四點半,十點左右又開工,老了,
經不起時間的考驗。
結果,客戶的注意力大約維持了五分鐘,講完她們最愛的三年前的
那個idea,就出現放工feel。
黑色星期五,最啱做presentation。
13.4.12
星色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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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就下怕比人話收錢唔做野law, 廣告人股傲氣都唔知去邊了
而我不知道傲氣是甚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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